国内航线提高行李赔偿额的思考 2006年2月28日民航总局公布了《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简称新规),并于2006年3月28日起生效。《新规》对旅客托运行李在民航运输和监管期间发生运输事故受到损害的赔偿限额,从每公斤50元人民币提高到每公斤100元人民币,将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3000元人民币。这一赔偿限额与国际每名旅客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的赔偿限额相比,仍存在较大差异,按照总局法规司对媒... 2016年07月31日 航班常识 暂无评论 阅读 2,183 次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