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里兰卡出入境规定

2016年06月09日 出入境规定 暂无评论 阅读 1,849 次
  

斯里兰卡出入境规定

护照、签证及健康规定

护照规定

需要护照。 文件的有效性 护照以及(或者)代替护照的文件在抵达时必须至少有六个月的有效期。

签证规定

即使已经持有签证,仍应该考虑下述条件:游客必须持有证明文件证明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逗留期间费用,同时持有前往其下一个目的地所要求的所有文件。 适用的某些签证规定如下: 未持有往返票或者续程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乘客可能将被拒绝入境。

健康规定

此信息仅出于指南之目的。其他医疗机构可以推荐其他替代的预防措施。

建议采取以下的健康和预防接种预防措施:

疟疾的预防。疟疾风险 - 间日疟原虫(88%),恶性疟原虫(12%) - 全年存在。除了科伦坡、加勒、加姆珀哈、卡卢特勒、马特勒和努沃勒埃利耶地区。有恶性疟原虫对氯喹和磺胺多辛 - 乙胺嘧啶抗药的报告。

推荐风险地区预防级别:第三级。

海关、现金及机场税规定

海关规定

入境规定

斯里兰卡公民以及斯里兰卡居民。十八岁以及十八岁以上方可携带免税入境品

  1. 二点五公升烈酒;
  2. 两公升葡萄酒;
  3. 两百五十毫升古龙水。

非斯里兰卡居民。十八岁以及十八岁以上方可携带免税入境品

  1. 一点五公升烈酒;
  2. 两瓶葡萄酒;
  3. 两百五十毫升古龙水。
  4. 少量香水;

非商业用途的纪念品,最高金额为两百五十美元。

如果家庭成员一起旅行,一般而言入境免税品仅仅针对两位家庭成员。请注意,如果没有获得由斯里兰卡消费税总长签发的注册证明,则任何人都不得将任何香烟、雪茄、比迪烟或者烟斗烟草的原材料或者成品携带入境或者出境。如果没有该注册证明,物品将被没收并且由海关在入境或者出境时宣布没收。此类物品如果作为旅客的行李携带,其数量为商业数量,但是带有入境注册证明,则在海关缴纳关税后可以通关。其他根据海关条例征收的税费以及罚款,以及对此类物品未申报即属违法。乘客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海关值班人员。

乘客应该在抵达时申报其贵重个人财物以确保其出境免税。

禁止入境:

1.危险药品或麻醉药物;

2.色情或煽动性的材料

3.嘲笑任何宗教信仰的任何材料。

受限:

1.枪支,弹药,爆炸物和武器;

2.药物和药品,除供个人使用之外;

3.用于商业或贸易目的的货物,货样除外;

4.植物的果实,鸟类及其产品。携带入境时,在出发之前,需要获取斯里兰卡农业总干事的许可证以及植物检疫证书。如果未能出具这些文件,物品将由植物检疫机关收集、销毁。

有关斯里兰卡海关的详细信息,请访问www.customs.gov.lk。

出境规定

仅用于个人使用目的的物品允许携带出境。

禁止

1.危险药品或麻醉药物;

2.色情或煽动性的材料

3.嘲笑任何宗教信仰的任何材料。

受限:

1.枪支,弹药,爆炸物和武器;

2.植物、水果、鸟类及其产品;

3.古董;

4.药物和药品,除供个人使用之外;

5.用于商业或贸易目的的货物,货样除外;

行李海关规定

所有行李在进入斯里兰卡的第一个机场清关。转机旅客其行李在位于斯里兰卡境内或者境外的最终目的地的机场清关,条件是其续程班机在二十四小时之内。

现金规定

持现金入境规定

允许。本国国币(斯里兰卡卢比 - LKP)最高限额为五千斯里兰卡卢比。 外币无限制,但是超过一万五千美元的金额(或者其等值其他货币)必须向海关完全申报,除受禁止的印度以及巴基斯坦货币之外。超过五千美元的金额如果希望取回则也必须申报。

持现金出境规定

允许。本国国币(斯里兰卡卢比 - LKP)最高限额为五千斯里兰卡卢比。 外币最高限额为携带已入境并且(或者)已申报的金额,除受禁止的印度以及巴基斯坦货币之外。

机场税规定

乘客在机场登机时,不需交纳机场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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