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情况不宜乘机

2016年08月31日 航班常识 大河网-《大河报》 暂无评论 阅读 2,282 次
  

 

17种情况不宜乘机

□记者魏国剑通讯员施书芳文图

阅读提示即将开始的国庆黄金周,将是一个旅游高峰,乘坐飞机出游的旅客将会出现井喷式的增长,对于有相关病史的旅客以及乘坐飞机前出现意外身体不适的旅客来说,掌握一些民航急救常识甚有必要。

记者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急救中心了解到,今年暑运期间,该急救中心紧急救治了60多名身体突发不适的乘客,其中有5个航班因需要急救旅客而备降郑州。在这5起备降中,突发不适的乘客基本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既有病史,乘客的年龄以中老年居多。备降郑州后,郑州机场立即启动卫生急救快速反应机制,医务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给予急救,为下一步诊疗争取了宝贵的时间。该急救中心提醒乘客,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在乘坐飞机出行前,最好了解一下自己的身体状况,掌握一些航空医疗急救常识,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自己。

三类突发情况最为突出

根据今年暑运期间郑州机场急救中心处理的乘客突发身体不适的诸多案例可以看出,三类突发情况最为突出。

第一类是旅客本身就有相关病史。如7月27日晚,一航班降落郑州机场后,一旅客出现胃部持续性疼痛,阵发性加剧,该旅客既往有浅表性胃炎。8月底,在郑州机场候机楼4号门口,有一旅客身体感到不适,出现心慌,胸闷。郑州机场急救中心立即对此旅客进行急救,后经了解,该旅客1年前进行过房缺修补术。有的乘客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史,乘机时精神紧张造成身体不适,因此影响了自己的出行计划。

第二类是旅客在乘机前就感到身体不适,但未咨询医务人员,登机后很快感到不适加重,无奈取消出行计划。今年8月中旬,郑州飞往广州的一航班上,有一旅客在飞机上出现胸闷气短、四肢无力、呼吸急促等症状,机组人员给予吸氧后情况缓解。

第三类是旅客乘飞机前偶发意外。7月8日上午,一老年乘客在郑州机场登机前不慎划破左脚小指,郑州机场急救中心立即给予止血、包扎。今年暑运期间,乌鲁木齐飞往南京的一架航班,经停郑州机场起飞后,因有一旅客四肢麻木、伴胸闷10分钟而返航。经郑州机场急救中心诊查,该乘客在乘机前饮酒较多,飞机准备起飞时出现四肢麻木、胸闷,被抬下飞机后送往医院检查和治疗。

17种疾病需重点盯防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乘飞机旅行。记者从郑州机场获悉,有不少人不太清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乘坐飞机,或者是故意隐瞒自身疾病乘机,以至于航班因旅客突发疾病返航或紧急备降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甚至于延误了最佳的抢救时机,并给航空公司、机场以及其他旅客带来了不便。

游客患哪些疾病时不宜乘飞机?郑州机场急救中心医务人员提醒,判断患病旅客是否适应空中旅行,应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大气压力的变化和随之出现的氧气张力的变化对患者的影响。作为旅客,要有乘机的风险防范意识,要明白哪些疾病不能乘坐飞机。

郑州机场急救中心医务人员介绍,有17种情况者均不宜乘机旅行,需要格外慎重,主要有:既往有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硬化、静脉炎病史的老年人,易激发心梗、脑梗、肺梗,导致猝死;预产期在四周以内,出生7天以内的婴儿;严重的中耳炎患者;近期做过外科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癌症晚期患者;传染性疾病患者;有攻击行为的精神病患者等。

“今年7月30日,一位患脑梗多年的高龄乘客,乘机时被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异常。为保障这位老年人的安全,航空公司婉拒其乘机。”郑州机场急救中心的医疗专家介绍说,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际运输规则》,承运人认为旅客的行为、年龄、精神或者健康状况不适合旅行,或者可能给其他旅客造成不舒适,或者可能对旅客本人或者其他人员的生命或者财产造成危险或者危害,承运人有权拒绝运输旅客及其行李,由此给旅客造成的损失,承运人不承担责任。“所以当您患病又急需乘坐飞机时,首先要弄清您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合乘坐飞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郑州机场急救中心的医疗专家提醒旅客。

突发不适该找谁

旅客已经到郑州机场,或者乘坐的飞机已经起飞,如果自己身体突然出现不适的情况,该怎么办?郑州机场急救中心专家提供了多种方法:

乘坐飞机出行时,如果乘客患有不适合民航医疗要求的病史,最好咨询医务人员,根据医务人员要求携带必要的药物,掌握基本的医疗知识。

游客已到机场,在飞机没有起飞前,如果感到身体不适,请拨打郑州机场急救中心电话0371-*******进行求助。机场急救中心多部急救车辆全天24小时在停机坪、航站楼待命,可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救治病患旅客。

如果在空中飞行时,突然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向空乘人员求助,为治疗争取时间,且莫硬挺。

附:不宜乘机的17种情况

1.既往有糖尿病、高血压、动脉硬化、静脉炎病史的老年人,易激发心梗、脑梗、肺梗,导致猝死。

2.心肌炎、心肌梗塞病后1月以内,脑血管意外病后2周以内和恶性高血压患者。

3.预产期在四周以内,或预产期不确定但已知为多胎分娩或预计有分娩并发症者。

4.出生7天以内的婴儿。

5.严重肺结核空洞、肺功能不全的肺心病、先天性肺囊肿。

6.近期患自发性气胸的病人或近期做过气胸造影的神经系统病症的患者。

7.严重中耳炎,伴耳咽道堵塞。8.急性鼻窦炎、固定下颌手术者。

9.大纵隔瘤,特大疝肿及肠梗阻的病人;头部损伤颅内压增高颅骨骨折者。

10.患有脊髓灰质炎的病人,延髓型脊髓灰质炎患者。

11.带有严重咯血、吐血、出血、呕吐及呻吟症状的病人。

12.近期做过外科手术,伤口尚未完全愈合者。

13.癌症晚期患者。14.重症贫血者。

15.患有传染性疾病;面部或身体外部严重损伤,容易引起其他旅客不安者;有特殊恶臭、或外形怪异、或有特殊癖好,可能引起其他旅客厌恶者。

16.有攻击行为的精神病患者、无医护人员陪伴的癫痫病患者。

17.某些需要进行紧急医疗处置的疾病,在乘机前无医师许可证明和医护人员护送者,以及可能受到航空负荷影响,在航程中出现恶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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